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贪污罪要判多少年

来源:网络  作者:未知  时间:2017-12-18

  反腐反贪污是我国民众近年来的关注焦点,那些不遵守国家法律的个人,都已经受到了严厉的处罚。对于贪污罪而言,犯罪主体是国家机关的公职人员,这种罪行不仅破坏了行政机关的运作秩序,还损害了国家的名誉,我国《刑法》对此罪有明确的处罚规定。

  一、贪污罪的具备条件是什么?

  1、犯罪主体必须是国家工作人员。即国家机关中从事公务的人员,在国家权力机关、行政机关、司法机关以及军事机关中行使一定职权、履行一定职务的人员。国有公司、企业、事业单位、人民团体中从事公务的人员和国家机关、国有公司、企业、事业单位委派到非国有公司、企业事业单位、社会团体从事公务的人员,以及其他依照法律从事公务的人员,以国家工作人员论。

  2、侵犯的是公共财物,所谓公共财产是指国有财产、劳动群众集体所有的财产和用于扶贫和其他公益事业的社会捐助或者专项基金的财产。

  3、主观方面具有犯罪的故意。

  4、行为上主要表现为利用职务上的便利,侵吞、窃取、骗取或者以其他手段非法占有公共财物的行为。

  二、贪污罪要判多少年?

  贪污罪的刑期跟贪污的数额紧密相关,根据我国《刑法》第383条之规定,可以归纳如下:

  1、 个人贪污数额不满5000元,情节较重的,处2年以下有期徒刑或者拘役;

  2、个人贪污数额在5000元以上不满50000元的,处1年以上7年以下有期徒刑。情节严重的,处7年以上10年以下有期徒刑。当然,如果个人贪污不满10000元,并且有悔改表现、积极退赃的,可以减轻处罚或者免于刑事处罚,但要进行行政处分。

  3、 个人贪污数额在50000元以上不满100000元的,处5年以上有期徒刑,可以并处没收财产;情节特别严重的,处无期徒刑,并处没收财产。

  4、 个人贪污数额在100000元以上的,处10年以上有期徒刑或者无期徒刑,可以并没收财产;情节特别严重的,处死刑,并处没收财产。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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