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聂树斌案死刑改判无罪,法律人心中的那个“死结”终于解开了

来源:原创  作者:谢俊  时间:2016-12-02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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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6年12月2日上午,据新华社消息,聂树斌死刑被改判无罪。这个被一拖再拖,中国法律人甚至全中国人都关注的司法案件,今天终于做出了大家潜意识早就认为应该是这个结果的结果。

据网络记载,聂树斌案件的大概脉络:

1995年4月25日,河北省高级人民法院终审判决,因聂树斌于1994年8月5日在石家庄市石郊孔寨村的石粉路中段附近的玉米地对一名青年女性实施强奸、杀害,故判决聂树斌故意杀人、强奸罪,判处死刑,剥夺政治权利终身,同年4月27日被执行死刑。

2005年1月17日,河南省荥阳市公安局索河路派出所干警抓获河北省公安机关网上通缉逃犯王书金。王书金除交待在广平县实施多起强奸杀人案件外,还供称曾在石家庄西郊方台村附近玉米地内强奸、杀害一名青年女性(即聂树斌案)

王书金交待的情况经媒体报道后,引发社会关注。自2007年5月起,聂树斌母亲张焕枝、父亲聂学生、姐姐聂淑惠向河北省高级人民法院和多个部门提出申诉,认为聂树斌不是凶手,要求改判无罪。

2007年3月12日,河北省邯郸市中级人民法院作出一审判决,判决王书金犯故意杀人罪强奸罪,判处死刑,剥夺政治权利终身。王书金不服,上诉至河北省高级人民法院。2013年9月27日,河北省高级人民法院判决,王书金供述曾在石家庄西郊方台村附近玉米地内实施强奸、杀害一名青年女性的情况与法院判决的聂树斌在石家庄市石郊孔寨村的石粉路中段附近的玉米地对一名青年女性实施强奸、杀害案件的证据不符,不能认定王书金作案,驳回上诉,维持原判。目前,该案仍在最高人民法院进行死刑复核。

经过多年的努力,2014年12月4日,根据河北省高级人民法院请求,最高人民法院指令山东省高级人民法院复查本案。山东省高级人民法院经复查认为,原审判决缺少能够锁定聂树斌作案的客观证据,被告人作案时间、作案工具、被害人死因等存在重大疑问,据以定罪量刑的证据不确实、不充分,不能排除他人作案的可能性,建议最高人民法院重新审判该案。

2015年6月2016年2月山东省高级人民法院对聂树斌案复查期限不断以三个月的时间延期。

2016年6月22日,最高人民法院发布公告,决定聂树斌故意杀人、强奸再审一案由最高人民法院第二巡回法庭审理。

2016年12月2日,最高人民法院第二巡回法庭对原审被告人聂树斌故意杀人、强奸妇女再审案公开宣判,宣告撤销原审判决,改判聂树斌无罪。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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正义虽然迟到,但毕竟还是等到了,我们能看到法制前进的脚步,虽然步子小了点,但我们坚信方向的正确,顺着这条道路走下去,法制的前景将无限光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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