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广州天河某公司私自出版互联网电子刊物被判刑!

来源:互联网  作者:互联网  时间:2016-11-18

      信息时报讯 (记者 何小敏 通讯员 罗文君) 广州的周某、梁某在未取得互联网出版许可证的情况下,不仅非法出版互联网电子出版物,而且通过登载淫秽色情小说来吸引网民阅读,非法获利近千万元。近日,天河区法院对该案进行宣判,公司股东周某、梁某及公司员工雷某、唐某和陈某因触犯非法经营罪和出版、传播淫秽物品牟利罪,数罪并罚被判处有期徒刑13年至1年不等。

  据法院查明,2008年3月,周某、梁某共同出资成立广州凡天网络科技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凡天公司),其中周某占85%股份、梁某占15%股份,由两人共同管理和经营。公司成立后,两人在互联网上建立了“烟雨红尘”网站,主要发表网络文学,并雇佣了刚毕业的大学生雷某、唐某、陈某作为网站编辑人员。

  在无证经营的情况下,周某、梁某利用“烟雨红尘”网站非法出版互联网电子出版物。仅一年半的时间,凡天公司非法经营的数额便达人民币937万余元。周某等人为增加网站点击数,在“烟雨红尘”网站上登载淫秽色情小说。网民支付对应的“雨币”阅读网站上付费的淫秽色情小说。该网站最高的小说点击量达到1.7亿次,另有多部小说点击量超过3000万次。经鉴定,上述小说均为淫秽互联网出版信息内容。

  天河区法院审理认为,五人的行为均构成非法经营罪、出版、传播淫秽物品牟利罪,应予数罪并罚,依据各人在共同犯罪所起的作用等,作出上述判决。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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