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取保候审案例(投资项目失败,报警诈骗抓人,律师介入还原案件真相 )

来源:原创  作者:谢俊律师  时间:2016-07-17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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案情介绍:

1月初,受害人向番禺区公安分局报案称,犯罪嫌疑人詹某称与其他几名投资人正在从事一个开发医治艾滋病药剂的投资项目,詹某称该项目有利可图,欺骗其向该项目投资后即可获取该项目的利润分成。其信以为真,分三次向詹某支付金额过百万元。事后,其一直没有获得利润分成,遂报警。番禺区公安机关受理案件后,认为该案件涉嫌诈骗,遂于211将犯罪嫌疑人詹某抓获归案并刑事拘留,羁押于番禺区看守所。

辩护工作:
    3月初,犯罪嫌疑人詹某的家属才通过各种途径找到广州金鹏律师事务所的谢俊律师,并希望谢俊律师介入案件维护犯罪嫌疑人詹某的合法权益。

从犯罪嫌疑人詹某被羁押到谢俊律师接受委托,已经过去25天的时间,刑事拘留的最长期限已经快到了。谢俊律师不敢怠慢,立即安排会见及向具体经办机关联系等事宜。

谢俊律师了解到,受害人在向侦查机关报案时,只说了对受害人有利的情节,只说了对犯罪嫌疑人不利的情节,却故意忽略了对犯罪嫌疑人有利的细节。据犯罪嫌疑人詹某及其家属陈述,受害人与詹某系合作关系,他们与其他投资人一起参与某某医药科技有限公司在某省的一个投资项目,且签订有相应文件。该项项目的宗旨就是研制出稳定的用以医治艾滋病的药剂。在该项目操办过程中,犯罪嫌疑人詹某曾多次亲身前往试验基地跟进该药剂临床项目的试验进展情况,并且分批次将相应的投资款项用于项目研发。该药剂当时已经取得了阶段性的效果,已经有患者接受药剂治疗,且有较好疗效,如果药剂效果稳定,则项目前景非常可观,但因研制该项目需要大量经费,故犯罪嫌疑人詹某请受害人考量是否愿意投资。受害人投资后至今没有收益系因为现在药剂仍属于研发阶段,尚未投产,故不可能产生收益。

了解案件背后详情后,我们向侦查机关提出律师意见,认为受害人的指控有失偏颇,现有证据足以证明该项目实体存在,且尚在研发之中,受害人所报欺诈之事实际上应为经济纠纷,要求侦查机关对犯罪嫌疑人詹某取保候审。

辩护效果

3月中旬,犯罪嫌疑人詹某被番禺区公安分局取保候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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